第2种观点: 法律解析:视情况而定。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人民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起诉。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是不能在其他地方起诉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这要看你们是否在深圳办暂住证,如果被告一方有且居住一年以上,是可以在深圳起诉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深圳户口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夫妻双方就离婚意向、子女抚养债权归属、债务如何处理以及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婚后归属或处理方式达到一致的可以协议离婚。双方携带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照片、离婚协议等前往所属区的民政局办理即可。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一) 对不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 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2种观点: 法律解析:夫妻一方的户口在深圳的,夫妻双方可以到该方的居住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夫妻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需要起诉离婚;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 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不可以。异地不能办理协议离婚,只能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在深圳居住满一年的,均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在深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已达成协议的,可以在办理离婚速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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